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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下无法继续进行课程,如何从培训机构索回退款

发表时间:2021-10-14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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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因双减政策导致课外培训课程无法继续进行可以要求培训机构退费吗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双减”意见的正式落地,意味着教培行业面临严肃整顿已成定局。 这也导致课外培训课程无法继续进行。该种情况属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情势变更情形,购买课程的家长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情势变更”规定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尚未实际上课的课程费用。

提请注意的是,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并非由于培训机构的过错或过失,因此,尚未上课部分的培训费用可以退还而不是全部合同费用退还。


问:如果双方签订的培训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家长不能在未经培训机构许可的情况下要求退费”“课程开始后概不退款”等条款,家长依旧可以要求退费吗?

答:这些约定限定了家长作为合同主体任意解除权,根据 《民法典》规定中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属于无效条款,因此家长依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进而要求退费


问:培训机构跑路、甚至培训机构倒闭或被吊销执照怎么办?

答:此外如果培训机构负责人跑路,也可以按照此条款中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消费者可以不经过商家同意单方面终止他们的合同。

如果培训机构倒闭,意味着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培训合同、返还未培训期间对应的培训费、支付相应利息,及要求培训中心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管理人的费用、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劳动赔偿属于优先权费用,在破产的过程中会优先处理这些债务。之后,才能轮到家长退费,可能要等待很长时间,并且最终也未必能够足额实现退款。所以如发现培训机构存在拒不履行退款行为,一定要及时起诉,通过财产保全的方式,将其现有资金进行冻结,以保障将来胜诉之后的执行。


问:家长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路径是怎样的?

答:因为培训机构的管理涉及到教育、市场监管、民政、城管执法等多部门,所以针对培训机构是存在虚假宣传、退费难等违规情形,家长可以向教育部门或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反映,也可以向“双减”管理监督平台举报具体操作是家长可关注“微言教育”,“中国教育督导”这两个公众号,然后点击公众号菜单里的“举报平台”,就可以反应自己的情况了。

首先,建议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发票,收据,书籍,缴费记录,合同,聊天内容等。

然后,可以选择维权的方式:

1.如果教育培训机构在收取家长学费的时候,明知无力经营,仍以充值优惠、买多送多等方式,欺骗父母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培训费用,收钱后人去楼空的,且收取钱财数额超过5000元的,那么该培训机构的可能涉嫌诈骗罪,父母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因为双减政策,培训机构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内容的,家长应及时主动与培训机构沟通协商,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

3.如果与培训机构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等组织进行调解;家长也可向当地职能部门反映,或在“微言教育”“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教育发布”客户端举报专栏反映。该平台由交易部督办,对校外培训机构无证照培训、虚假宣传、超标超前培训、超期预收费、违规高收费、退费难等举报问题进行督办处理;

4.对方责任人联系不上或培训机构关门的。建议尽早提起诉讼或者与培训机构方达成仲裁协议的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裁判文书生效后,如培训机构仍不履行退还义务的,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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