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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你知道吗?

发表时间:2018-03-02 23:52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保障制度,对于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是不是经济困难群众的所有事项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呢?今天我们来介绍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等的规定,因经济困难公民涉及以下事项,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六)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七)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 (八)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十)因使用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及其他农资产品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请求赔偿的;(十一)因环境污染遭受严重经济损失请求赔偿的;(十二)因征地、拆迁而使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并在民事诉讼中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十四)因房屋居住权受到严重侵害请求赔偿的;(十五)因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确认或者赔偿的;(十六)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是非常明确的,像一些赌债等不合法事项,投资理财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等经济纠纷不在法律援助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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